2016-2017学年第1学期期初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检查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部门):
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、《山东省实施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〉办法》,为进一步增强我校语言文字规范意识,提升校园语言文字工作水平,学院语委决定于本学期初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检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
一、检查内容
本次检查依据是《山东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指导标准》以及学院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。主要检查各单位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重视情况、教职工及学生普通话水平和使用达标情况、用字规范化情况、语言文字活动开展情况、宣传环境建设及档案建设情况等。
二、工作安排
(一)二级学院(部)自查阶段(2016年8月31日~9月7日)
各二级学院(部)组织师生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《山东省实施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〉办法》《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》等文件,对本教学单位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做出具体安排,对本单位的材料进行自查整改,自查工作由各二级学院(部)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。
(二)学院巡检阶段(2016年9月8日~9月9日)
学院重点检查各二级学院(部门)重点检查本学期工作计划、第19届推普周活动方案、工作进度安排表、教师普通话达标情况、语言环境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情况等。
四、检查方法
1.听取工作汇报(认识、做法、措施、成效和全国第19届推普活动周活动计划与方案)。
2.检查各二级学院(部门)网站,查阅有关档案资料(工作计划、第19届推普周活动方案、工作进度安排表、教师普通话达标情况、课程表、教学计划、教师教案、教师板书等教育教学资料)。
3.实地巡视(规范用语、用字的情况,环境布置情况等)。
五、检查结果处理
检查结果向全院通报,对语言文字工作做得好的单位,在评选语言文字工作先进时优先考虑;对语言文字工作不落实的单位,进行通报批评,限期整改达标。
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语委办
2016年8月30日